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「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」

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623日臺教高()字第1090089577號函辦理。

二、因應108課綱學習歷程檔案新制及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將以學習歷程檔案取代現行備審資料,教育部委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辦理「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」,邀請大學教授、高中老師、高中學生及高中家長針對新制度進行充分交流討論,供政策參考。

三、參加對象:每場次審議會將開放16位高中教師、10位高中學生(以108學年度入學者優先)、10位家長名額(以其子女108學年度入學者優先)。

四、場次時間地點及資訊更新,將公告於活動網站(https://www.108epo.com/)。所有場次採線上報名制,網址:https://www.108epo.com/join.php 預計109718日至1025日舉辦50場次審議會議

 

五、敬請轉知所屬高中,同意所屬教師參與期間惠予公(差)假出席;另請學校協助公布相關訊息並張貼海報(紙本另寄)。

六、本案倘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本計畫聯絡人及聯絡方式: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許家湉助理、蔡仲雯助理,聯絡電話:(0233661216;電子信箱:e.portfolio.ntu@gmail.com

七、檢附「大學招生專業化: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」實施計畫及宣傳海報(電子檔)各1份。附件檔案同步於以下網址: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a/tc.edu.tw/files/1090054681